施工員、技術負責人、項目經理 | 曲靖昱安建工集團有限公司
工作內容:
施工員:
1)參與施工方案的編制。
2)編制施工計劃,報項目經理綜合平衡。
3)熟悉并掌握設計圖紙、施工規(guī)范、規(guī)程、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,
向班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,監(jiān)督指導工人的實際操作。
4)按施工方案、技術要求和施工程序組織施工,制訂工程的測量、
定位、操平等工作的作業(yè)指導書,并負責指導實施。
5)合理使用勞動力,掌握工作中的質量動態(tài),組織操作工人進行
質量的自檢、互檢。
6)檢查班組的施工質量,制止違反施工程序和規(guī)范的錯誤行為。
7)參與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評定工作,并辦理簽證手續(xù)。
8)對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,要迅速調查、分析原因、評估損失、
制訂糾正措施,報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及時處理。
9)負責現(xiàn)場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。
技術負責人:
1)負責項目工程技術管理工作。
2)參加工程項目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,作好會審記錄,參與項
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修訂工作。
3)規(guī)劃施工現(xiàn)場及臨時設施的布局。
4)主持“項目質量保證計劃”的編制及修改工作。
5)主持處理施工中的技術問題,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和一般質量
事故技術處理方案的編制。
6)負責項目的設計變更、材料代用等技術文件的處理工作。
7)核定分包商的施工方案。督促總體方案的實施。
8)負責推廣應用“四新”科技成果,并負責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
保管工作、撰寫施工技術總結。
9)組織主持關鍵工序的檢驗、驗收工作。
項目經理:
1)作為公司在項目上的全權代表,負責協(xié)調同業(yè)主、分包商、建
設監(jiān)理及政府部門等各方面的關系。
2)確保按合同要求進行施工,完成合同規(guī)定的施工內容。
3)確定項目組織結構,選擇合適人選并上報上級主管批準。
4)確定項目工作方針、工作目標和工作程序。
5)對重大問題包括實施方案、人事任免、技術措施、設備采購、
資源調配、進度計劃安排、合同及設計變更等會同上級主管部門進
行決策,牽頭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“項目質量保證計劃”。
6)制定項目安全責任制。
7)協(xié)調各施工工種及各分包商之間的關系。
8)監(jiān)督各施工單位按設計要求和規(guī)范組織施工。
9)監(jiān)督執(zhí)行質量檢查規(guī)程,對項目的分項、分部、單位工程負有
直接責任。
10)審查并批準現(xiàn)場人員工資名單、工程費用報告及財務報告。
11)組織工程項目的竣、交工驗收工作,向業(yè)主移交產品和資料。
12)安排竣工后的結算工作。